昭通一小型客车冲下113米深沟致3人死亡5人受伤,多人被问责
2022-05-18 22:18:40
来源:人民交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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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昭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其官微平台“@昭通交警”,公开通报了一起造成3人不幸死亡、5人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并对该事故进行了成因公布、责任追究和预防建议,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被问责。
事故通报
客车翻坠深沟致3死5伤
2022年2月20日上午8时许,邓某某驾驶牌照为“云CW**63”的小型普通客车,先后在永善县伍寨乡、茂林镇共搭乘7人,其中方某某、付某某先行支付了乘车费用,其余5人约定到达永善县城后再支付乘车费。
因当时路面结冰,驾驶人在途经茂林镇时对车辆采取了上防滑链的措施。当车行驶至事故路段时,路面已无结冰,驾驶人停车并下车解除防滑链。
当天下午2时20分许,车辆重新启动后行驶过程中失控,撞向道路左侧警示墩后又往前冲出公路左侧无防护设施处翻滚至113余米山坡下,造成驾驶员邓某某、乘车人陈某某当场死亡,乘车人任某某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其余5名乘车人受伤,肇事车辆严重受损。
事故原因
多种隐患叠加后最终发生事故
“经调查查明,邓某某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机动车,是造成这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据昭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报,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间接原因有很多:
一是事故车辆所有人邓某某对车辆维护保养不到位,造成该车行驶系性能不符合相关技术要求,是导致该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
二是伍寨乡党委、乡政府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机制、队伍建设和责任落实有差距,对伍寨乡新胜村村民邓某某长期居住在伍寨乡中寨村从事违法违规载客、拉客的非法营运行为失察;
三是永善县公安局伍寨派出所对中寨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不到位,对新胜村村民邓某某长期居住在中寨村从事违法违规载客的非法营运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
四是永善县道路运输管理分局对辖区内道路运输管理行政执法和“打非治违”工作存在盲区,对农村边远地区非法营运车辆排查打击不到位;
五是伍寨乡中寨村“两委”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交通安全劝导站工作职责不到位,对邓某某长期停放在中寨村用于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使用情况没有进行认真排查了解,劝导员对邓某某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没有进行 认真询问查证和劝导、纠正;
六是农村边远地区合法营运车辆不足,农村群众出行矛盾突出,非营运车辆违法违规载客一时难以杜绝;
七是事故发生路段山高坡陡,临崖道路安防设施不足。
责任追究
一批相关单位和人员被问责
针对这起交通事故,一批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被问责:
(一)驾驶人邓某某安全意识淡薄,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伍寨乡党委及伍寨乡政府分别向永善县委及永善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由永善县纪检监察部门对非法营运行为漏管失察负有领导责任的伍寨乡乡长和分管安全生产并且挂联中寨村的副乡长依纪依规进行问责。
(三)永善县公安局伍寨派出所向永善县公安局作出书面检查;由永善县纪检监察部门对伍寨乡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负有领导责任且挂联新胜村的伍寨乡副乡长、派出所所长依纪依规进行问责。
(四)永善县道路运输管理分局向昭通市交通运输局作出书面检查;由市昭通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永善县道路运输管理分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以及分管安全稽查并兼任伍寨片区中队长的副局长进行问责。
(五)由伍寨乡纪委依纪依规对中寨村支书、村主任进行问责。
(六)永善县政府向昭通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申时勋
(编辑:朱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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